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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管理制度 分支机构管理制度 办公室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协会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正确计算、反映、监督协会的业务活动情况及财务状况。

    3.会计核算所提供的信息应能够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如:捐赠人、会员、监管者等)的需要。

    4.协会各级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制度,会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加强会计监督,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提高管理水平。

 

二、会计核算管理

    1.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

    2.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账法进行核算。

    4.使用的会计软件,要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

    5.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及其他辅助账。正确使用会计科目,编制会计报表。

    6.会计人员按要求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要求按规定更正、补充,记账凭证要顺序编号,按月装订成册保管入档。

    7.记账中发生错误,要按规定方法更正。

    8.会计机构和有关部门要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相符,与会计凭证有关的内容相符,与对应的记录相符,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9.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要保证编制依据一致、真实、完整。

   10.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要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11.如会计人员工作变动,必须做好交接工作,编制移交清册,具体办法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的“会计工作交接”执行。

 

三、财务收支管理

    1.协会的收入按来源分为: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收入等。

    2.关于会费收取标准,要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报民政部备案。

    3.各种收款票据的使用,要按规定执行,不得违规开具会费收据,涉税收入要照章纳税。

    4.发生的各项收入,不论是何种方式取得的,都应及时办理相关财务手续,严禁账外账。

    5.对审批完成后的业务活动项目,业务部门要及时做出总结,报领导批准。相关收支及时结转损益。

    6.协会的各项费用支出要贯彻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财经纪律。

    7.财务报销手续:报销时必须出具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及支出凭证,报销凭证应先由经办人签字,财务部门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报销日为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四。

    8.报销超过5000元以上的经费、大额办公用品支出,实行预报告制度,由领导办公会议研定后办理相关手续。

    9.举办会议或外出学习考察,由领导审核,办公会议讨论后,视情况在规定范围内给予差旅费补助。

    

四、财产物资管理

    1.财产物资是开展业务活动的物质条件,财产物资管理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存货等的管理。

    2.协会所有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办公室负责办理。

    3.各部门所需设备及办公用品应提前申请,交办公室专人审核后报协会领导批准购置,并办理领用、借用登记手续。

    4.所有财产要有进、验、收制度,对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3000元以上的有形资产,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账目,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统一核算,详细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原值、已提折旧、净值、使用年限等情况,保证增减记录准确、及时。

    5.办公室要建立固定资产台帐,要统一编号并注明所在地及保管人。办公室和财务部门每年要清查一次,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五、资金管理

    1.资金管理的内容包括:“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劵、结算资金、周转金等的管理。

    2.在银行开立账户,必须经领导批准,要遵守银行结算规定,接受银行监督。单位收支的一切款项,除规定用现金支付的外,其他一切经济业务都应通过银行按规定办理转账结算。

    3.对银行存款和现金日记账要做到日清月结,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明原因,在做出“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后,必须相符。

    4.加强支票管理,不得签发无单位名称、无限期、无限额、无具体用途的空白支票,不得签发远期支票,作废的支票注销后要与存根一起妥善保管。

发现支票丢失被窃,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如有损失,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6.对签发支票使用的印章,财务部门必须确定专人妥善保管。

    7.现金收付由出纳员管理,严格收付手续,现金出入必须逐笔登记,不得汇总记账。

    8.有价证劵应作为货币妥善保管,保证账劵相符。

    9.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不得白条抵库。

    10.对业务往来款项,要分清责任及时清理,不得长期挂账。

    11.因公出差借款,先由业务部主管签字报财务部门审核,协会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出差返回,限5日内办理结算手续。

    12.财务部门要采取不定期、定期及重大事项报告制,接受监督,保证资金安全有效。

    13.根据年审要求,分支机构的收支全部纳入汇总会计报表。

 

六、附则

     1.本制度作为协会财务会计管理的规定。分支机构可参照并另行制定适应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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