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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伟会长就毒品政策中的女性成瘾问题接受联合国电台专访

发布时间:2017-03-10 发布者: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

  国际麻醉品管制局3月2日发表 了2016年年度报告。今年的报告关注女性在解决毒品问题中的状况和所面临的一些特殊情况。报告呼吁在实行药物政策和方案时对性别问题给予更多的关注,为对药物依赖的妇女提供更加完善的保健服务,为预防和治疗妇女吸毒提供更多资金。报告谴责对涉嫌从事非法涉毒活动的人实行法外打击,呼吁各国对涉毒犯罪取消死刑,鼓励各国考虑对涉毒轻罪实行替代监禁的其他措施,并重申大麻用于非医疗用途的合法化不符合国际法律义务。请听联合国新闻李茂奇的报道。

  统计显示,妇女和女童占全世界药物使用者的三分之一,高收入国家妇女使用药物的比例更高。但是,接受治疗 的人仅有五分之一是妇女,一些严重的制度、结构、社会、文化和个人障碍妨碍着妇女获得吸毒治疗 的能力。与男性相比,妇女被开具麻醉药品和抗焦虑药物的可能性更大,因此,滥用此类药品的可能性也就更 大。例如,德国和塞尔维亚报告说,妇女因过量使用处方药致死的人数多于男性。另外,英国等国妇女过量使用所有药物的增幅比例都大于男性。

  国际麻醉品管理局委员、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会长、中南大学湘雅二院精神卫生研究所教授郝伟博士在接受联合国新闻的采访时表示,国际麻管局将妇女问题作为今年年度报告讨论的一个重点显示出这一问题在现实中越来越突出,急需得到人们更多的关注。

  郝伟:“男性和女性在成瘾方面,比如说吸毒、喝酒、抽烟方面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讲,男性比女性在这方面的患病率要比女性高出许多,不管是吸烟率、酗酒率还是吸毒率都要高很多。在另外一方面女性在某些精神障碍方面,比如说抑郁症、焦虑症却比男性要高许多。这就解释了女性接受成瘾用药处方、滥用药品,如使用安眠药比男性要高许多的原因。女性一旦成瘾也比男性发展要快得多,一下会变得非常糟糕。男性从开始饮酒到饮酒成瘾大概需要15年,而女性的这一过程可能只需要7、8年。第二是女性一旦成瘾比男性成瘾要强一些。治疗的困难性也大一些。第三,女性同时患有其它精神疾患的几率也会高一些。因此从医疗角度治疗女性成瘾的难度要大一些…..另外女性一旦被强制戒毒,一旦被收进监狱里边,那么她对家庭的影响要大得多,因为女性在操持家务方面、照顾儿童方面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旦女性进了监狱,那她家庭可能就非常的麻烦了,孩子得不到照顾。所以对家庭和社会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国际麻醉品管制局在所发表的年度报告中指出,女性囚犯和性工作者的吸毒风险尤其严重。因涉毒犯罪而被逮捕的妇女人数大幅增加,而一旦入狱, 女犯吸毒现象多于男犯。而且,性工作与吸毒之间有密切关联。一些妇女为了支撑依赖药物的生活方 式转而从事性工作,而性工作者为了应付工作需要和性质就可能吸毒。报告发现,吸毒妇女的艾滋病毒感染率和精神健康失常发病率较高。尤其对于女性囚犯而言,与社区、家园和家 庭相隔离具有重大的有害影响,加剧了抑郁和焦虑病症的风险。《报告》还强调了特别针对囚犯、孕妇、艾滋病毒携带者/艾滋病患者和性工作者的预防方案的重要 性。麻管局呼吁各会员国收集和共享数据,更好地了解受吸毒影响妇女的特定需要,改进预防、治疗 和康复。

  麻管局的报告指出,三项国际药物管制条约的基础是均衡方法、相称性原则和尊重人权,但很多国家处理涉毒犯罪包括为 个人使用而持有毒品的政策,主要依靠的是惩罚性刑事司法对策,包括起诉和监禁。治疗、康复和社 会融合这类替代性措施仍然利用不足。麻管局强调,药物管制条约并未规定对使用药物或犯有轻微涉毒罪行的人实行监禁。麻管局鼓励存在轻微涉毒犯罪高逮捕率和监禁率的各国实行非惩罚性对策,而不是允许为非医疗用途 使用大麻,后者可能引起反效果,而且不符合药物管制条约。麻管局欢迎很多国家承认药物使用和依 赖是一种公共健康关注问题,需要采取以健康为中心的对策。虽然对涉毒犯罪实行何种制裁由各国自己决定,但麻管局仍然鼓励尚保留极刑的各国考虑取消对涉毒 犯罪的死刑。麻管局以最强烈的措辞重申,明确无误和毫不含糊地谴责对涉嫌从事非法涉毒活动的人实行法外打 击。这种打击显然违反三项国际药物管制公约,其中要求对涉毒犯罪采取刑事司法对策,反对任何性 质的法外制裁。郝伟博士表示,实行法外打击将对实施明智的药物管制政策带来危害。

  郝伟:“麻管局特别希望能够采用一些其它的措施来替代处罚,替代定罪。替代的方法应该包括治疗、康复、回归社会、社会服务等等。不经审判就把吸毒的人和毒品贩运者给与执行显然不利于禁毒。这种法外打击、法外执行对人权的违背是有目共睹的。所以麻管局特别声明,要打击毒品犯罪,但是不能进行法外执行。涉毒方面的法外执行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国际公约》,是我们坚决反对的。”

  麻管局同已经允许或正在考虑大麻的非医疗使用和为大麻产品非医疗使用建立市场的各国保持着对 话。麻管局重申,这类措施不符合《1961年单一公约》规定的法律义务。虽然各项公约规定了一定的执行灵活性,但麻管局表示,灵活性总有限度,不能扩展到把药物用于非医疗用途加以规范化的地步”。缔约各国必须确定如何应对有些国家背离条约,允许为非医疗用途使用药物并将此规范化的动态。麻管局指出,在一些国家实施的“用药室”要想符合各项公约,就必须以有效减少吸毒的恶果为目标,走向治疗和康复,不能纵容和鼓励吸毒贩毒。

  郝伟博士表示,药物管制政策的实施必须要做到平衡。

  郝伟:“传统的观点认为要解决毒品问题一定要严格的进行打击,这就是所谓的毒品战争、人民战争等。美国的毒品战争从70年代一直打到现在起到一些作用,但也没有像它所宣称的那样将毒品问题给控制和解决了,还远远不够。面对这样一个问题,很多专家和政治人物便强调要反思这个问题,说毒品战争无效,应该把它放开、合法化,但如果要将所有的毒品合法了的话,可以预测这个问题会更加严重。我们知道现在有两个成瘾物质被合法化,一个是酒精,一个是烟草。我们把酒精和烟草给合法了,它产生的危害也是非常严重的。我觉得这两个极端的观点都不是一个好的方法,所以我们现在强调一种均衡的方法。现在世界上有个潮流,就是所谓的harm reduction (减少危害)。减少危害的方法有的我们是接受的,比如美沙酮进行维持治疗。还有一些方法,如针具的交换,麻管局对此有一些保留,担心在提供清洁针具的同时鼓励了吸毒。针对另外一些措施,如开放毒品注射室,麻管局是持否定态度的,因为这种做法违反了公约。麻管局认为减少危害可以作为减少需求的一部分加以处理。”

  麻管局的报告指出,在东亚和东南亚地区,阿片剂非法生产和贩运仍然是该区域引起关切的一大问题:罂粟的非法种植在该区域内继续增多, 非法种植的总面积没有减少的迹象。甲基苯丙胺的制造、贩运和滥用进一步加剧:该区域内来源国的数目不断增多,贩运路线更加多样,联通性不断加强,这继续对减少供应和需求的努力形成挑战,凸显了有效开展边境协作的必要 性。滥用甲基苯丙胺的问题日趋严重,大多数国家仍然没有适当的治疗措施。新型精神活性物质的市场继续扩张:该区域最近出现了新型精神活性物质与苯丙胺类兴奋剂相互交 织的趋势。这对保健提供者和药物管制主管部门都构成了严峻挑战,加剧了该区域的重大公共健康 关切。

  郝伟博士表示,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区域国家正在谋求采取集体行动,加强合作,致力于采用全面和平衡的药物管制办法, 支持国际药物管制公约。

  郝伟:“海洛因的使用者人数在逐年下降,使用苯丙胺这类合成毒品的人在逐年增加。那么这两类毒品的药理作用、发生的效果、产生的危害是不太一样的。比如说合成毒品它可能在使用之后或过程中会产生一些明显的幻觉、妄想和攻击行为等,这在使用海洛因使用者身上是很少发生的。因此要治理合成毒品成瘾,医疗的手段、特别是精神科的参与是非常重要的。从理念上看,不管是医务工作者,还是警察大部分都接受了吸毒是一种慢性、突发性、复杂的脑部疾病的看法,尽管它是违法的。那么既然它是一个脑部疾病,那么从理念上和医疗的措施、社会的心理康复是非常重要的。由于被认为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一旦吸毒就一定会产生歧视与偏见。即使这些吸毒的人向回到社会、回到原来实际上是非常困难的。因为社会不容纳他们。比如说找工作找不着,回到家不要他们,回到社区没有地位。现在政府也在逐渐认识到对此应该采取一些新的应对方式,能够帮助这些病人回归社会。”

  李茂奇,联合国纽约总部报道。


    原文链接:国际麻醉品管制局新报告关注毒品政策中的女性成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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